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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文化创意產业发展法草案」公听会发言内容
2009-06-05
各位会员:5月27日本人应邀列席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举行的「文化创意產业发展法草案」公听会,为求慎重起见,26日曾就此事与本会傅春生理事长、產业委员会主委萧宗熙、副主委周均亮及卢钦政等人进行讨论、沟通,最后从整体出版產业做考量,在公听会上提出如下三大诉求。

1.将『出版產业』纳入「文化创意產业发展法」当中。由於行政院的文创法版本并未将『出版產业』纳入「文化创意產业发展法」当中,故首先提出此项诉求。

2.建请政府免徵图书出版业的營业税。这是出版业长期向政府争取却一直得不到政府首肯的诉求。

3.建请政府公权力適時介入终端市场,以维护良性的交易秩序。为求保护国家根本文化及出版產业未来的良性发展,希望政府能参考诸多出版先进国家的做法,以公权力维护產业秩序,故提出此项诉求。

以下是本人发言的详细内容,谨提供会员先进参考。

发言人:中华民国图书发行协进会秘书长 张丰荣

主旨一:请务必将『出版產业』纳入「文化创意產业发展法」当中

一、『出版』在国家整体文化產业链当中,是基础也是龙头

1. 『出版』是传播知识、技术的必备媒介,是培养人民的谋生能力、创造财富、丰富精神生活、提升国家未来竞争力必须的產业。尤其在当前知识经济時代,与出版息息相关的文化產业多不胜数,如广播、电视剧、电影、动漫、数位游戏以及其他诸多文艺相关文化產业…等,幾乎无一不与出版具有唇齿相依的深厚关系。就国家整体文化產业链而言,出版不但是必备的基础,也同時位居龙头、枢纽地位。

2.不讳言,当出版业兴盛,相关文化產业才有发展的可能跟机会;出版业一旦式微,对相关文化產业带来不良的影响,必然是严重的、难以估算的。

3.『出版』影响一個国家未来前途的发展是既深且遠,所涉及人民生活、文化、社会等层面是既宽且广。一個国家的经济再怎么高度发展,出版都是不可或缺的。因此,『出版文化』堪称是国家整体文化的根本,是提升国家经济未来发展与竞争力的核心中的核心。

二、『出版產业』亟待政府的强力扶持

1. 临近国家的政府无不昴足全力,想办法帮助出版產业。以临近的韩国、日本两国为例,韩国以政府的力量打造一個功能完善的出版园区,将绝大多数与出版相关的產业全部纳入园区,以期能有效降低出版產业成本,提升出版业的获利与对外竞争力,事实证明韩国政府的做法是正确的、成功的。日本政府为避免因出版產业的恶性竞争,导致最终出版、发行、零售三输的局面,在不违背公平交易法基本精神下,不惜以公权力介入终端的销售,严格规定出版品的终端销售价格。

2. 根据台湾出版產业界最新资料显示,96年结束營业的零售书店约65家,97年约101家。其次,根据税捐单位相关资料推估,从97年1月到98年2月为止,有70家左右的出版业结束營业。另外就98年零售书店的最新反应,虽然今年股市不断上涨,但整体图书市场的销售业绩状况仍呈现相当低迷状态,1~4月与去年同期相比,衰退至少1.5成左右,五月的状况更差,与去年同期相比,衰退更高达3成以上。

3.由上述可知,台湾的出版產业正面临攸关存亡的关键時刻,若再得不到政府有力的扶持跟协助,未来前途肯定不乐观。

三、书架上全面陈列大陆简体图书的情景,绝不是危言聳听

1.对岸大陆自从改革開放以来,便一直以国家资源跟力量为后盾,来提升整個出版產业水准。除了由部级单位(国家出版总署)掌管出版產业外,更以保护、提升出版產业为优先考量,处处想方设法协助出版產业早日步上国际出版舞台。

2.反观台湾出版產业,解严前长期被赋予意识形态而严加控管、限制,解严后则因经济规模太小、市场效益不大丝毫得不到政府的重视。尤其当高科技產业蓬勃发展后,在一切以经济为优先考量下,出版產业更形同爹不疼娘不爱的弃婴,是名符其实的弱势產业。

3.从近幾年来两岸出版產业种种资料可以了解,大陆出版產业正以三级跳的速度在进步发展当中,不论外观或内容都已赶上台湾的水准。相反的,台湾出版產业却正迈入衰退没落、无法可想的困境当中。

4.在两岸关系已经解冻、两岸经济贸易正如火如荼開展的今天,如果政府再不及時伸出援手,好好扶持出版產业,台湾书店的书架上全面陈列大陆简体图书的情景,绝对不是危言聳听,这样的日子恐怕将会很快来临。

主旨二:建请图书出版业应免徵出版營业税

同样是出版业,我们实在不明白,何以长年来杂志出版一直都是免徵營业税,但图书出版却需缴交營业税?多年来图书出版业频频向财政单位反应,希望能比照杂志业免營业税,但至今仍得不到政府的首肯。

现在政府连艺文活动消费都在考虑是否可以抵税,而身居国家整体文化產业基础暨龙头地位的图书出版业,尽管正面临攸关存亡的关键時刻,却仍得不到政府的重视,财政单位总是以「免徵營业税会造成税收短少」为由,一再否定图书出版业极力争取多年的「出版免税」诉求。

在此我们郑重提醒政府财政单位,不要单纯只从「免徵營业税会造成短收多少税」的角度考量,而应慎重评估免徵图书出版營业税,表面上似乎短收一些税,但实际上却能为国家、社会、文化带来如下诸多有形、无形的效益跟长遠的影响,这些效益与影程度之大、之深遠,绝非一班艺文活动能够相提并论。

一、有效扩大整体出版產值的效益:图书出版若能免税,可明显降低出版成本,会促使出版业出书的意願,整体出版產值必能因而大幅提高,除了将可明显提高上游的编辑、印刷、造纸、制版、装订、物流业等相关產业的就业率外,亦可有效培育出版人才的专业水准,增进国际竞争力,因此所衍生出来的经济效益必将难以估算。

二、有提升读书风气、扩大消费市场的效益:图书出版免税,一来能使书价做合理的调降,因此将刺激国人买书,进而大大提升读书风气,国人一旦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,零售书店的生意必然兴旺,图书消费市场将随之无限扩大。

三、税收不降反增:免徵出版營业税,出版部分的税收固然会短收,但上游的编辑、印制部分及下游的通路销售部分,税收却将大幅提升。整体而言,税收其实是不降反增。

四、对内有稳定人民生活、安定社会秩序的效益:当读书风气大開后,无形中会对人民的修养產生潜移默化效益,人民的知识将更丰富、谋生能力与技术也必日见充实,生活将因此日趋稳定。一旦人民生活稳定,社会治安跟秩序方面肯定会更好。

五、对外可提高国家的竞争力:只要人民的知识、技术水准提升,社会秩序安定,必然可有效提升国家的对外竞争力,替国家创造无可限量的经济效益。

欣赏艺文活动的消费,政府都考量给予抵税,而对国家、社会、人民具有如此重要性与长遠、深广影响效益的图书出版,政府实在没理由不接受「出版免税」的请求。

主旨三:建请政府公权力適時介入终端市场,以维护良性的交易秩序

他山之石可以攻错,诚如主旨一所述,先进国家日本,在不违背公平交易法的基本精神下,政府公权力积极介入终端零售市场,严格规定出版品的终端销售价格。因为日本政府强烈认为,图书文化的价值极高,若因供销不能公平公正交易,引发终端通路不当恶性削价竞争,势必会造成出版业的衰退,不仅将损及那些对於文化生活要求愈来愈高的消费者权益,进而将严重影响人民的生活品质,最后甚至终将动摇国家文化的根本。

近幾年来,出版產业供应商与销售商之间,纠纷不断,争议频频发生,而在当前出版產业供销经济规模严重失衡、在弱肉强食的生态环境下,冀望供销双方心平气和进行协商讨论,虽未必是缘木求魚,但绝对是难上加难。只是,值此攸关国家文化提升或沉沦、出版產业进步或退步的关键時刻,设若產业供应链的出版、发行、零售三领域业者一直协商不出让彼此都满意、都願意接受的结果時,为了维护国家文化、社会的安定、为了台湾出版產业的永续发展,更为了保障读者、消费者的权益,呼吁政府公权力在必要時主动介入协商、辅导,不要老是以「自由市场机制或纯属商业行为,公权力不便介入」为由,放任出版產业继续内耗下去。

以上三项诉求主旨,谨提供给行政院文建会、新闻局等业管机关参考,希望在拟定「文化创意產业发展法草案」時,确实考量将上述三大诉求纳入「文化创意產业发展法」中。另外,也同時提供给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参考,希望能在审核「文化创意產业发展法草案」時,多替出版业著想,如果国家真的有心想继過去经济奇迹、民主奇迹之后,再创文化奇迹的话,请务必要想尽办法,让居国家整体文化產业链当中基础、根本暨龙头、枢纽地位的出版业好起来,且变强变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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