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際綜合訊息
渡邊淳一告珠海出版社侵權勝訴
2009-09-23
日本知名作家渡邊淳一告珠海出版社侵權案,已由廣東省高院做出終審宣判,判定珠海出版社侵權成立。
2002年1月31日,渡邊淳一與珠海出版社簽訂《翻譯出版合同書》,授予珠海出版社在大陸境內翻譯出版渡邊淳一的長篇小說《飄雪》、《雪舞》、《豔妝》、《豔骨》等四部作品,為期三年獨家出版發行權(自2002年1月31日起至2005年1月30日止)。且珠海出版社僅能在合同終止後一年內銷售庫存書籍。但2007年10月,渡邊淳一的委托代理人仍在珠海、上海、北京等地購買到《飄雪》、《雪舞》、《豔妝》、《豔骨》,版權頁記載2002年10月第1版,2006年5月第2次印刷。
2008年6月30日,渡邊淳一向珠海中院提起訴訟,請求判令珠海出版社停止對上述作品著作權的侵害,賠禮道歉,賠償經濟損失等共計人民幣200餘萬元。珠海中院一審認定珠海出版社侵權成立,判令珠海出版社停止複製、發行上述圖書,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400000元,為制止侵權的合理支出人民幣276951.8元。珠海出版社不服,向廣東省高院提起上訴。廣東省高院終審維持一審判決。
2002年1月31日,渡邊淳一與珠海出版社簽訂《翻譯出版合同書》,授予珠海出版社在大陸境內翻譯出版渡邊淳一的長篇小說《飄雪》、《雪舞》、《豔妝》、《豔骨》等四部作品,為期三年獨家出版發行權(自2002年1月31日起至2005年1月30日止)。且珠海出版社僅能在合同終止後一年內銷售庫存書籍。但2007年10月,渡邊淳一的委托代理人仍在珠海、上海、北京等地購買到《飄雪》、《雪舞》、《豔妝》、《豔骨》,版權頁記載2002年10月第1版,2006年5月第2次印刷。
2008年6月30日,渡邊淳一向珠海中院提起訴訟,請求判令珠海出版社停止對上述作品著作權的侵害,賠禮道歉,賠償經濟損失等共計人民幣200餘萬元。珠海中院一審認定珠海出版社侵權成立,判令珠海出版社停止複製、發行上述圖書,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400000元,為制止侵權的合理支出人民幣276951.8元。珠海出版社不服,向廣東省高院提起上訴。廣東省高院終審維持一審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