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市场讯息
渡边淳一告珠海出版社侵权胜诉
2009-09-23
日本知名作家渡边淳一告珠海出版社侵权案,已由广东省高院做出终审宣判,判定珠海出版社侵权成立。
2002年1月31日,渡边淳一与珠海出版社签订《翻译出版合同书》 ,授予珠海出版社在大陆境内翻译出版渡边淳一的长篇小说《飘雪》 、《雪舞》 、《豔妆》 、《豔骨》 等四部作品,为期三年独家出版发行权(自2002年1月31日起至2005年1月30日止)。且珠海出版社仅能在合同终止后一年内销售库存书籍。但2007年10月,渡边淳一的委托代理人仍在珠海、上海、北京等地購买到《飘雪》 、《雪舞》 、《豔妆》 、《豔骨》 ,版权页记载2002年10月第1版,2006年5月第2次印刷。
2008年6月30日,渡边淳一向珠海中院提起诉讼,请求判令珠海出版社停止对上述作品著作权的侵害,赔礼道歉,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。珠海中院一审认定珠海出版社侵权成立,判令珠海出版社停止复制、发行上述图书,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400000元,为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人民币276951.8元。珠海出版社不服,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。广东省高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。
2002年1月31日,渡边淳一与珠海出版社签订《翻译出版合同书》 ,授予珠海出版社在大陆境内翻译出版渡边淳一的长篇小说《飘雪》 、《雪舞》 、《豔妆》 、《豔骨》 等四部作品,为期三年独家出版发行权(自2002年1月31日起至2005年1月30日止)。且珠海出版社仅能在合同终止后一年内销售库存书籍。但2007年10月,渡边淳一的委托代理人仍在珠海、上海、北京等地購买到《飘雪》 、《雪舞》 、《豔妆》 、《豔骨》 ,版权页记载2002年10月第1版,2006年5月第2次印刷。
2008年6月30日,渡边淳一向珠海中院提起诉讼,请求判令珠海出版社停止对上述作品著作权的侵害,赔礼道歉,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。珠海中院一审认定珠海出版社侵权成立,判令珠海出版社停止复制、发行上述图书,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400000元,为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人民币276951.8元。珠海出版社不服,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。广东省高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