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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/9 第三场数位出版论坛活动实录
2009-10-14
电子书時代来临 出版业如何与作家签订电子版权
【联合新闻网/台北讯】

电子书成为热门话题,数位出版產业备受瞩目,然而回归基本面,出版业是否已取得作家的授权,准备好充足的电子书内容,也是產业发展的重要問题。由中华民国图书发行协进会、联合线上数位阅读网主办的「2009数位出版曙光年」系列论坛日前探讨「出版业如何与作家签订电子版权」,作家、出版业者、法界人士等热烈交流。

出了12本书的网路趋势作家Mr.6刘威麟坦言,许多作家能获得出书、成名机会就很高兴,签约的時候没有留意电子版权問题,纸本书出版的愈多,作家也很有成就感。然而若出版社要取得电子版权時,就有很多問题要接受作家的挑战:「作家关心你如何进行数位版权保护?如果我希望电子书免费,让更多人看到我的作品,而出版社希望收费,該怎么办?」刘威麟认为,如果出版社对电子书的了解程度不够,作家可能会跳過出版社,直接授权电子书平台或硬体业者。但出版社仍有其角色是难以替代的,「作家习惯一個人写作,但出版社会协助内容企画、找插画、做封面设计、行销等,不是作家一個人就能完成。」

遠流出版版权部经理林进兴表示,目前就电子书拆帐给作者的版税比纸本的版税可能略高,但因电子书在台湾的媒介尚未成熟,因此仍有许多发展的空间。他认为,电子书在台湾要能成功,必然是在不伤害纸本书的情况下发展,电子书只是看到书的方法其中一种,「不要過度幻想电子书。一定是要与纸本书一起思考的,台湾人恐怕不会突然多花太多钱去买书。」未来的理想情况是一個价钱,读者可以同時买到电子版、纸本版。

在两岸有丰富版权交易经验的大苹果总经理王譓茹说,台湾读者喜爱看翻译书,而翻译书的电子版权两年一签,预付版税在数千元美金不等,有区分繁简版、发行载具界定。国外作家除了在意版权保护机制,对於授权对象是否有文化感也在意,这一点是出版社的优势。而除了畅销书作者的电子版权行情高,也有长销型作品可投资,她认为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大陆因市场大,版权布局脚步较快。

北辰著作权事务所律师幸秋妙经手许多出版合约,她表示,许多纸本作品合约在公開传输权、数位出版权方面并没有明订,出版社进行电子书授权前应再确认。而某些合约中所见,出版社拥有电子版优先出版权,只能代表双方有默契,但这种写法未尝不是双方在还未谈妥电子版权時一折衷的做法。

主持人联合线上副总经理李彦甫問到,台湾纸本书市场翻译书当道,电子版权与电子书会否反而成为本土作家出头天的新机会?刘威麟认为,确实在这個阶段会成为本土作家的优势,特别是特定而小众的内容。幸秋妙律师从法律面来看也认同这個论点,出版社過去幾十年在本土作品方面的资產得以再利用,在电子书市场中创造新的价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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