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内市场讯息
九十九年度办理漫画推广行销补助要点
2009-11-19
行政院新闻局为协助我国漫画推广行销,以厚植漫画產业发展,特订定「九十九年度办理漫画推广行销补助要点」。
申请者资格:以依中华民国法令设立之财团、社团法人、团体为限。
推广行销活动及补助金额度:
(一)推广行销活动:凡对我国漫画有助益之推广行销活动均可(活动有助於推广行销本局历年剧情漫画奖得奖作品者尤佳)。例如:推广行销我国漫画单行本或定期刊物、制作行销我国漫画周边商品、选送我国漫画家赴国外参加国际漫画活动、办理我国漫画作品参加国际漫画奖项选拔、办理国内外漫画展。
(二)补助金额度:补助金额不得逾本局核定企画书所载经费总预算之百分之四十九;每一申请者得提出多项企画书,但以获补助一次为限。
申请時间及交付方式
(一)自中华民国(以下同)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三月一日止,应以亲送或付邮递送本局出版事业处第四科收(台北市中正区天津街二号),信封封套正面应注明「申请漫画推广行销补助」。邮寄以邮戳为凭;亲送以本局收文单位所载日期为准;逾期申请者,概不受理。
(二)申请者检附之文件、资料,不论获补助与否,概不退还。
申请者资格:以依中华民国法令设立之财团、社团法人、团体为限。
推广行销活动及补助金额度:
(一)推广行销活动:凡对我国漫画有助益之推广行销活动均可(活动有助於推广行销本局历年剧情漫画奖得奖作品者尤佳)。例如:推广行销我国漫画单行本或定期刊物、制作行销我国漫画周边商品、选送我国漫画家赴国外参加国际漫画活动、办理我国漫画作品参加国际漫画奖项选拔、办理国内外漫画展。
(二)补助金额度:补助金额不得逾本局核定企画书所载经费总预算之百分之四十九;每一申请者得提出多项企画书,但以获补助一次为限。
申请時间及交付方式
(一)自中华民国(以下同)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三月一日止,应以亲送或付邮递送本局出版事业处第四科收(台北市中正区天津街二号),信封封套正面应注明「申请漫画推广行销补助」。邮寄以邮戳为凭;亲送以本局收文单位所载日期为准;逾期申请者,概不受理。
(二)申请者检附之文件、资料,不论获补助与否,概不退还。